为提高山东大学药学院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根据学校招生工作要求,药学院2012年将在部分专业接收少量的二志愿优秀考生。具体调剂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调剂基本条件
1.二志愿考生调剂须满足国家相关文件对调剂学科的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必须为“211工程”建设高校且本科毕业专业在就读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毕业生(不包括山东大学毕业生考生)。
3.调剂考生的原报考单位(一志愿报考单位)须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单位或中国科学院及国家各部委所属的科研院所或教育部直属的部分高校(东华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的优势学科。
4.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专升本与二级学院毕业生调剂。
5.2012年我院欢迎部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少数民族考生调剂到我校。此类考生调剂不受上述报考学校与毕业学校的限制。
6.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考生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线及我校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程序
1.符合上述学校调剂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1日—26日在山东大学研究生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站开通的“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报名,本人可选择三个调剂专业。学院不接收任何书面申请、邮件申请或电话申请,所有调剂数据均以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报名为准。
2.拟调剂考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院将根据二志愿调剂名额的分配方案择优通知考生参加复试(以电话通知为准)。
3.二志愿调剂考生的复试将与校内一志愿考生同时进行。二志愿考生可自主选择一志愿报考专业或二志愿调剂专业的专业课笔试,需参加调剂专业的实验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各专业将根据复试成绩(参考一志愿成绩)择优录取。
4.参加二志愿调剂的考生将根据国家调剂录取要求,履行国家网上系统的调剂申请和录取手续。
请考生关注学院网上相关通知。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