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复方磺胺甲噁唑分散片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COMPOUND SULFAMETHOXAZOLE DISPERSIBLE TABLETS |
拼音名 | FUFANG HUANG'AN JIA'E ZUO FENSAN PIAN |
药品类别 | 磺胺类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药理毒理 | 本品为磺胺甲唑(SMZ)与甲氧苄啶(TMP)的复方制剂,对非产酶金黄色葡萄球
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变形杆菌属、
摩根菌属、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均具
有良好的抗菌作用,尤其对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作用较
SMZ单药明显增强。此外在体外对沙眼衣原体、星形奴卡菌、原虫、弓形虫等亦具良好的
抗微生物活性。
本品的作用机制为SMZ作用于二氢叶酸合成酶,干扰合成叶酸的第一步,TMP作用于
叶酸合成代谢的第二步,选择性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的作用,两者合用可使细菌的叶酸
代谢受到双重阻断。本品的协同抗菌作用较单药增强,对其呈现耐药的菌株减少。然而
近年来细菌对本品的耐药性亦呈增高趋势。 |
药代动力学 | 本品中的SMZ和TMP口服后自胃肠道吸收完全,均可吸收给药量的90%以上,血药
峰浓度(Cmax)在服药后1~4小时达到。给予TMP160mg和SMZ800mg一日服用2次,3日
后达稳态血药浓度,TMP为1.72mg/L,SMZ的血浆游离浓度及总浓度分别为57.4mg/L和
68.0mg/L。SMZ及TMP均主要经肾小球滤过和肾小管分泌,尿药浓度明显高于血药浓度。
单剂口服给药后0~72小时内尿中排出SMZ总量的84.5%,其中30%为包括代谢物在内的
游离磺胺;TMP以游离药物形式排出66.8%。SMZ和TMP两药的排泄过程互不影响。SMZ 和
TMP的血消除半衰期(t1/2?)分别为10小时和8~10小时,肾功能减退者,半衰期延长,
需调整剂量。吸收后两者均可广泛分布至痰液、中耳液、阴道分泌物等全身组织和体液
中。并可穿透血-脑脊液屏障,达治疗浓度。也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并
可分泌至乳汁中。 |
适应症 | 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往往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时需参考药
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
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的急性中耳炎。
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4.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5.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
6.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
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
7.由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ETEC)所致旅游者腹泻。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治疗细菌性感染,一次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唑800mg,每12
小时服用1次。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一次甲氧苄啶3.75~5mg/kg和磺胺甲唑
18.75~25mg/kg,每6小时服用1次。成人预防用药:初予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
唑800mg,一日2次,继以相同剂量一日服1次,或一周服3次。
2.小儿常用量 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
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SMZ 20~30mg/kg及TMP 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
的小儿剂量同成人常用量。
治疗寄生虫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按体重一次口服SMZ 18.75~25mg/kg及TMP
3.75~5mg/kg,每6小时1次。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疗程至少10~14日;尿路感染的疗程7~10日;细菌性痢
疾的疗程为5~7日;儿童急性中耳炎的疗程为10日;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疗程为14~
21日。 |
不良反应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 ,可表现为药疹 ,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
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
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
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
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
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 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
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
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
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
抑郁感。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
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
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
禁忌症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
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注意事项 | l.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为治疗或预防用药:
(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
(2)A组溶血性链球菌性扁桃体炎和咽炎。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3.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
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4.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
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
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
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5.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
胺药亦可过敏。
6.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
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7.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
为重要。
(2)治疗中应定期检查尿液(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
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性疾患,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
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
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埃希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
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
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
予叶酸3~6mg肌内注射,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
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尚缺乏
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
对婴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
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
儿童用药 | 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
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可增加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
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
老年患者用药 |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
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
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
药物相互作用 | 1.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合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
3.下列药物与本品同用时,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
以致药物的作用时间延长或发生毒性反应,因此当这些药物与本品同时应用或在应用本
品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
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4.与骨髓抑制药合用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白细胞、血小板
减少等,如确有指征需两药合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与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
机会。
6.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增高肝毒性发生率。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
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8.与光敏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作用的相加。
9.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
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同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持久升高易产生毒
性反应,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当磺吡酮
疗程较长时,对本品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从而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13.本品中的TMP可抑制华法林的代谢而增强其抗凝作用。
14.本品中的TMP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强肾毒性。
15.利福平与本品合用时,可明显使本品中的TMP清除增加和血消除半衰期(t1/2?)缩
短。
16.不宜与抗肿瘤药、2,4-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合用,也不宜在应用其他叶酸拮抗药
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本品,因为有产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可能。
17.不宜与氨苯砜合用,因氨苯砜与本品中的TMP合用两者血药浓度均可升高,氨苯
砜浓度的升高使不良反应增多且加重,尤其是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发生。
18.避免与青霉素类药物合用,因为本品有可能干扰此类药物的杀菌作用。 |
药物过量 | 本品的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
过量短期服用本品会出现食欲不振、腹痛、恶心、呕吐、头晕、头痛、嗜睡、神志
不清、情绪低沉、发热、血尿、结晶尿、血液疾病、黄疸、骨髓抑制等。一般治疗为停
药后进行洗胃、催吐或大量饮水;尿量低且肾功能正常时可给予输液治疗。在治疗过程
中应监测血象、电解质等。如出现较明显的血液系统不良反应或黄疸,应予以血液透析
治疗。如出现骨髓抑制,先停药,给予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连用3日或至造血功
能恢复正常为止。
长期过量服用本品会引起骨髓抑制,造成血小板、白细胞的减少和巨幼红细胞性贫
血。出现骨髓抑制症状时,患者应每天肌内注射亚叶酸5~15mg治疗,直到造血功能恢复
正常为止。 |
贮藏 | 遮光 ,密封保存。 |
包装 | |
有效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