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维生素D2注射液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VITAMIN D2 INJECTION |
拼音名 | WEISHENGSU D2 ZHUSHEYE |
药品类别 | 维生素类及矿物质缺乏症用药 |
性状 | 本品为几乎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 |
药理毒理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D2促进小肠黏膜刷状缘对钙
的吸收及肾小管重吸收磷,提高血钙、血磷浓度,协同甲状旁腺激素、
降钙素,促进旧骨释放磷酸钙,维持及调节血浆钙、磷正常浓度。维生
素D2促使钙沉着于新骨形成部位,使枸橼酸盐在骨中沉积,促进骨钙
化及成骨细胞功能和骨样组织成熟。维生素D2摄入后,在细胞微粒体
中受25-羟化酶系统催化生成骨化二醇(25-OHD3),经肾近曲小管细胞1-
羟化酶系统催化,生成具有生物活性的骨化三醇〔1-25-(OH)2D3〕。 |
药代动力学 | 维生素D2的代谢、活化,首先通过肝脏,其次为肾脏。
维生素D2的t1/2为19~48小时,在脂肪组织内可长期贮存。治疗效应
持续10~14天。 |
适应症 | 1、用于维生素D缺乏症的预防与治疗。如:绝对素食者、肠外营养病
人、胰腺功能不全伴吸收不良综合征、肝胆疾病(肝功能损害、肝硬化、
阻塞性黄疸)、小肠疾病(脂性腹泻、局限性肠炎、长期腹泻)、胃切除等。
2、用于慢性低钙血症、低磷血症、佝偻病及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的骨
软化症、家族性低磷血症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术后、特发性或假性甲状
旁腺功能低下)的治疗。
3、维生素D2可用于治疗急、慢性及潜在手术后手足搐搦症及特发性手
足搐搦症。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7.5mg~15mg(30万-60万单位),病情严
重者可于2~4周后重复注射1次。 |
不良反应 | 1、便秘、腹泻、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口内有金属味、恶心呕吐、
口渴、疲乏、无力;
2、骨痛、尿混浊、惊厥、高血压、眼对光刺激敏感度增加、心律失常、
偶有精神异常、皮肤瘙痒、肌痛、严重腹痛(有时误诊为胰腺炎)、夜间
多尿、体重下降。 |
禁忌症 | 高钙血症、维生素D增多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 |
注意事项 | 1、治疗低钙血症前,应先控制血清磷的浓度,并定期复查血钙等有关
指标;除非遵医嘱,避免同时应用钙、磷和维生素D制剂。血液透析时
可用碳酸铝或氢氧化铝凝胶控制血磷浓度,维生素D2疗程中磷的吸收
增多,铝制剂的用量可以酌增。
2、由于个体差异,维生素D2用量应依据临床反应作调整;
3、对诊断的干扰:维生素D2可促使血清磷酸酶浓度降低,血清钙、胆
固醇、磷酸盐和镁的浓度可能升高,尿液内钙和磷酸盐的浓度亦增高。
4、下列情况应慎用: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高胆固醇血症、高磷血
症;对维生素D高度敏感及肾功能不全;非肾脏病用维生素D2治疗时,
如患者对维生素D2异常敏感,也可产生肾脏毒性。
5、疗程中应注意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和肌酐清除率、血清碱性磷酸
酶、血磷、24小时尿钙、尿钙与肌酐的比值、血钙(用治疗量维生素D2
时应定期作监测,维持血钙浓度2.00-2.50mmol/L)。以及骨X线检查等。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对维生素D2敏感,应注
意剂量调整。 |
儿童用药 | 婴儿对维生素D2敏感性个体间差异大,用量应慎重酌定,
血清钙和磷浓度的乘积[Ca]×[P](mg/dl)不得大于58。 |
老年患者用药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含镁的制酸药与维生素D2同用,特别在慢性肾功能衰竭病人,可引
起高镁血症。
2、巴比妥、苯妥英钠、抗惊厥药、扑米酮等可降低维生素D2的效应,
因此长期服用抗惊厥药时应补给维生素D,以防止骨软化症。
3、降钙素与维生素D2同用可抵消前者对高钙血症的疗效。
4、大量钙剂或利尿药与常用量维生素D2并用,有发生高钙血症的危险。
5、洋地黄与维生素D2同用时应谨慎,因维生素D2可引起高钙血症,
容易诱发心律失常。
6、大量的含磷药与维生素D2同用,可诱发高磷血症。 |
药物过量 | 1、短期内摄入超量或长期服用大量维生素D2,可导致严重中毒反应。
2、维生素D2中毒引起的高钙血症,可引起全身性血管钙化、肾钙质沉
淀及其他软组织钙化,而致高血压及肾功能衰竭,上述不良反应多发生
于高钙血症和伴有高磷血症时,儿童可致生长停滞,屡见于长期应用维
生素D2每日1800单位后。中毒剂量可因个体差异而不同,但每日应用
5万单位超过6个月后,对正常人亦可致毒性反应。维生素D2中毒可因
肾、心血管功能衰竭而致死。
3、治疗维生素D2过量,除停用外,应给以低钙饮食,大量饮水,保持
尿液酸性,同时进行对症和支持治疗,如高钙血症危象时需静脉注射氯
化钠溶液,增加尿钙排出,必要时应用利尿药、皮质激素或降钙素,甚
至作血液透析,并应避免曝晒阳光,直至血钙浓度降至正常时才改变治
疗方案。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包装 | |
有效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