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学历的其他规定:
1.根据省卫生厅粤卫办函[2005]261号《关于学历教育有关问题的复函》,“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不能作为卫生类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2.省卫生厅《关于跨省医学类中等学历认定问题的复函》(粤卫函[2005]217号)已明确,“凡持有省外高、中等医学类教育学历的毕业生,须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的鉴定证明,才能作为参加我省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职称评定的学历依据。”因此,凡持省外高、中等医学类教育学历,或省内计划外招生的学历,需到广东省高教厅做学历鉴定者,要填写《报名申请》(附件2)方给予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如报考者未能在考点上传考区报名数据前向考点提交有效学历证书的鉴定证明,则不符合报考条件,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由考点给予拒绝报名考试处理。
2. ** 同志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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