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2、服务对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个人。
3、服务内容:《护士执业证书》核准。
4、服务程序和时限:
卫生部下达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后,市卫生局根据合格人员名单填写《首次执业护士注册申请表》,市卫生局汇总并对以下材料进行初审:
A、《首次执业护士注册申请表》
B、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C、执业单位聘用证明。
对符合条件者,由市卫生局填写《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后报省卫生厅,由省卫生厅核发《护士执业证书》。
联系科室: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海宁市卫生局医政科
联系人:韩秀英
联系电话:8728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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