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鸭山市卫生局2012年度护士执业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煤炭总医院、市人民医院,直属各医疗机构:
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安排,现将2012年护士注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此次注册为首次注册,不包含换证人员。
二、提交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和资格证书(2011年考试通过的考生需提交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健康体检表(6个月内)。
(六)护士执业注册聘用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1份。
(八)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上述有关表格请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卫生局子站,文件下载”中下载)。
三、市卫生局审核时间:2011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地点:市卫生局医政科
四、相关要求
(一)护士注册材料由所在单位的县区卫生局和直属医疗机构统一收取上报市卫生局审核,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县区卫生局和直属医疗机构对本辖区(单位内)的护士注册材料进行初审后,将合格人员名单录入《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并填写《黑龙江省颁发护士执业证书登记表》(附件),上报市卫生局。
联系人:市卫生局医政科 马诠超
联系电话:610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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