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鄞卫发[2013]23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13〕9号)的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考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自2013年1月30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med126.com/rencai/),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 医学.全在线.整理.搜集。
(二)考生现场确认须知:确认地点鄞州区卫生局五楼1515办公室(地址: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鄞州区委党校旁)。2013年2月17日至2月27日期间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2.《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医学.全在.线搜.集www.med126.com;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上注明工作单位,需提交宁波市医学考试办公室确认);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同时提交原件。所有复印件均须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由审核人员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申请人为2013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考点办理集体报名。本次现场确认以考生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开展,其中各地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考生由辖区内的卫生院负责材料汇总、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经市、省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申报表一经确认、盖章,不再允许更改。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形式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3]9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考生现场确认后采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截止时间为3月3日。
联系人:陈巧波 电话:87418650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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