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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开展2013年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10/14 护理论坛 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 评论

天津市关于开展2013年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根据《护士条例》,2013年我市首批护士延续注册工作即将展开,因涉及延续注册护士人数较多,工作量较大,为维护广大护士权益做好护士延续注册工作,请各有关医疗机构提前做好护士延续注册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请条件及时间安排
护士执业注册满5年,需办理延续注册。行政许可服务大厅10月份开始,将对首批申请延续注册的医疗机构集体办理护士延续注册手续,请各有关单位于10月15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及材料准备等相关工作。
二、材料准备及信息录入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二)延续注册信息录入工作。
1、已购买了“护士注册软件-机构版”的医疗机构自行输机预录入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使用“延续注册”功能,录入后保存信息。
2、没有购买软件的机构,直接提交《护士执业证书》、《护士延续注册申请表》和《体检表》,不需信息录入。
(三)医疗机构录入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须从待延续注册列表中查询到护士信息后,再联带护士信息进行延续注册预录入。
2、延续注册预录入信息可以删除但不能修改,如果发现有错误可以删除该条信息后重新录入。
3、延续注册预录入对护士信息的更新,无论是否审批都直接更新到护士的正式信息中;但是录入操作并不会改变护士当前的注册业务类型,只有审批机关使用“护士延续注册信息审批”功能审批通过后该护士的注册业务类型才变为延续注册。
三、申报审批
1、已购买了“护士注册软件-机构版”的三级医疗机构及市局有关直属医院,在录入信息完成后,直接到卫生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办理。
2、已购买了“护士注册软件-机构版”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录入完成后需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区、县卫生局,由区、县卫生局汇总后统一办理。
3、各区、县卫生局,将辖区所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材料收齐后,按照市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统一安排,集中进行办理。
四、注意事项
1、对已退休、离职、离岗等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办理护士延续注册手续,如违规办理,后果自负。
2、各单位的办理时间将由卫生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统一集中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3、由于护士延续注册工作量较大,时间安排紧张,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如在规定时间(10月15日)前完成准备工作,可电话告知,市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经予以优先提前办理;在安排办理工作过程中,如遇未完成准备工作的医疗机构及区、县卫生局,将延后至延续注册审批工作的最后办理,届时后果自负。
4、各单位到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办理审批手续前,提前两天致电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确认。
5、办理延续注册审批当天,请带至少三名工作人员一起办理审批手续。
卫生局联系人:于文超 刘燕英
联系电话:022-23337727
行政许可服务大厅联系人:孙磊
联系电话:022-2453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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