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范围 |
基本条件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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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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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本科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及以上; 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执业资格,并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急救中心人事科(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明石路德胜东路路口)
3、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本中心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邮寄或电话等报名方式报名。
4、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职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实践技能测试、面试,各占总成绩30%、30%、40%,笔试为相关专业知识。
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笔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
3、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实践技能测试、面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实践技能测试、面试资格。
5、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等招聘成绩相关信息,均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www.hangzhou120。net。cn),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本单位网站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1—56036115
浙江省杭州市急救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