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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6/3/17 求职论坛

重庆市江津区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快江津区卫生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江津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30个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2名(详见附件1);3个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7名(详见附件2)2016年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招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2016年3月21日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江津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20日。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周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未满服务期,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附件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21日9:00至3月28日18:00期间登录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网络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并打印本人的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6年3月29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6年3月30日9: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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