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计划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事业单位2013年度人才紧缺岗位和特殊岗位目录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详见附件1《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2016年4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和附件2《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2016年4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面向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中的选聘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2016年4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年度考核等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咨询电话:0755-27166700;联系人:李小姐)。
2.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人事科502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由选聘工作小组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须本人到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1份;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落款时间为2016年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4.专业技术格证书、执业证书、所在单位聘书及聘用合同;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其他相关资料,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业绩成果资料、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
以上2-4项及第6项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