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25
截止日期:2016年8月17日
所属省份:山西
工作地点:晋中市
招聘人数:23名
为满足晋中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和《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现将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晋中市中医院、晋中市妇幼保健院、晋中市卫生学校、晋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晋中市健康教育所8个单位共23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6年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不包括晋中市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个别特殊岗位须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详见各单位招聘信息表);
5.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已通过考试但资格证书还未下发的,可凭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或考试组织部门证明报考;达到岗位学历要求,但毕业证专业与已取得的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范围不一致的,以从业资格证书的执业范围为准报考);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6年在晋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在晋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到正式聘用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8月15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016年7月21日至8月14日,报考人员在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查询统一招聘信息,下载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