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晋江市卫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0名卫生专业工作人员通告
发布时间:2016-08-03
截止日期:2016年8月8日
所属省份:福建
工作地点:晋江市
招聘人数:150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晋江市卫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招聘岗位类别21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2016年晋江市卫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晋江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参加2016年晋江市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考试且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已与晋江市基层卫生院签订“培养临床医师”协议的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
统一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代码为101、102、103、104、105、301、302的岗位类别且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在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是指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便捷查询”窗口的“双学位双专业”栏目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6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9月1日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