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2012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合人社秘〔2012〕245号
合人社秘〔2012〕245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瑶海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结合合肥市实际,现就我市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2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我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报批工作于年底前完成。
申报评审安徽省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以各省直业务主管厅局评审工作通知为准,《2012年度安徽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一览表》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岗位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单位在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合肥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合人发[2008]223号)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查同意并公示后逐级上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对所审查的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和程序的人员一律不得上报。
破格、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须经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报相关系列评委会。
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强化岗位管理,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要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须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见附件3。
三、申报地点
我市评审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报送合肥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心(地点:阜南路人才大厦8楼,咨询电话2674267),其中部分系列报相关部门,《2012年度合肥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一览表》见附件2。
凡需委托省相关高评会评审的,应在该高评会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提前3个工作日,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点: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13楼1312室,咨询电话3536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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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标准条件及要求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条件及要求,可直接登录安徽省人社厅、合肥市人社局及相关省直业务主管厅局网站查询。
五、关于论文
六、关于职称计算机和外语
凡符合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免试条件的申报人员,可于7月1日起携带相关材料到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相关免试手续。
七、关于继续教育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近5年(2008 -2012年)继续教育必须达到360学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以实际要求的年限(每年72学时)计算。2012年创新案例仍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继续教育学时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审核后,可于7月1日起携带相关材料报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复核手续。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继续教育学时由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审核即可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八、纪律要求
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2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