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卫生系列农村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卫职改(2012)6号
湖南省2012年农村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湘卫职改(2012)6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100号)和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湖南省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9〕120号)要求,现就2012年度我省卫生系列农村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亊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与程序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相应专业空余岗位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根据各市州上报的无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乡镇卫生院在全省所占比例,确定各市州2012年度卫生系列农村副高级职称评
审推荐申报名额数,具体见附件1,全省推荐总数为300名。
推荐人员先参加专业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名划定申报合 格线,确定200名笔试成绩合格者报送申报材料并参加面试,笔试、 面试成绩分别按0.65、0.35的权重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省卫生厅职改办组织对参评人员提交的论文、申报材料分别进行合格性审査。对论文及材料合格的参评人员,根据评审通过比例差额推荐候选人提交高评会,高评会进行综合评议和实名制投票表决。
二、推荐要求
各市州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综合考虑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的 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合理分配推荐名额,今年只限于目 前尚无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乡镇卫生院推荐,且每个单位只能 推荐1人。未完成岗位设置工作或已完成岗位设置工作但无空余岗位的乡镇卫生院不能推荐。
各县市区人社、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关于开展湖南省农村卫生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9〕120 号)中的评审条件、《2012年度卫生系列农村副高级职称评审专业 设置》(附件2)推荐申报名额,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遵 循“自主申报、专家评议、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定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各市州对县市区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汇总,于11月23曰前将《2012年度卫生系列农村副高级职称推荐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2012年度卫生系列农村副高级职称评审推荐表》(附件4)报省卫生厅职改办。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规定,考试费用按每人120元的 标准收取。
四、申报要求
专业笔试成绩达到申报合格线的人员获得参评资格,可提交申 报材料参加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