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与代码(Classification and code of disciplin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说明:本标准仅对一、二、三级学科进行分类。学科代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一级学科用三位数字表示,共设58个一级学科。二、三级学科分别用两位数字表示;一、二级学科中间用点隔开。 级别划分见页内说明;红色为一级学科;粉红色为二级学科;蓝色或空白为三级学科。交叉或具有双重属性的学科,可在两处列类,只在一处给代码,其相关位置不给代码,在说明栏注“见***.****(代码)”或“参见***.****(代码)”。“心理学”列入“生物学”下二级学科。门类排列顺序是: | ||
A 自然科学,代码为110-180 | B 农业科学,代码为210-240 | C 医药科学,代码为310-360 |
D 工程与技术科学,代码为410-630 | E 人文与社会科学,代码为710-910 | |
相应五个门类为科技统计使用,不在标准中出现。 |
学科分类 | ||
A:自然科学 |
D:工程与技术科学 |
E:人文与社会科学 |
B:农业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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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医药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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