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医技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答辩论文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桂职办〔2017〕36号规定如下:
卫生系列正高级职务资格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必须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公开发行期刊查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不含增刊,不包括个案报道(收录在SCI、CSCD除外)、综述、科普性文章和论文摘要等,其中,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核心期刊1篇以上],文献综述1篇(必须发表在公开发行期刊,不含增刊)。
评委会(专家组)应对论文质量进行专业鉴评,并给出鉴定意见,对于论文水平较低的不能作为评审依据-论文.客服.QQ,81995535。
县(县级市、区)级及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必须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公开发行期刊查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不含增刊,不包括个案报道(收录在SCI、CSCD除外)、综述、科普性文章和论文摘要等] ,文献综述1篇(可不发表) 。
在期刊发表的论文(电子扫描文档)必须同时附上该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全文。提供期刊校对文章清样、录用证明等均无效。如论文以外文发表的,须同时提供期刊名称(含有效查询方式)及论文的译文。
论文发表在非法刊物不能计为参评论文。公开发行期刊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查询栏目:新闻出版机构期刊/期刊社查询。
在评审阶段,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还须经过卫生系列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程序,对所提交的论文和综述代表作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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