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甘肃卫生计生及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卫人发〔2017〕238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人社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委属各单位,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我省有关职称评聘的文件精神,经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研究,定于2017年10月底召开全省卫生计生和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为切实做好申报推荐与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政策依据
本通知所涉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包括卫生专业和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职称和乡村医生高级职称两类。
(一)全省统一的卫生专业和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职称评审
推荐评审的卫生计生专业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文件有关评聘规定(详见附件1)。
推荐评审生殖健康咨询师、人口保健师和计划生育药具师3个计划生育专业的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文件有关评聘规定(详见附件2)。
(二)乡村医生高级职称评审
根据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甘肃省乡村医生职称评定办法(试行)》(甘人职〔2014〕49号)的规定,2017年开始,申报评审乡村医生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逐级评定相应的职称等级序列,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不再跨台阶直接评定乡村医生高级职称。凡符合高级评审条件,申报评审副主任乡村医师以上级别的乡村医生,可将相关评审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卫生局(卫生计生局)审核,由所在市州卫生计生委汇总,并经市(州)职改部门审核后,按照时限要求统一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职称评审材料受理地点。
二、有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7〕32号)规定,申报评审卫生计生及中医药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计算机暂不做要求。
(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的意见,对于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申报评审卫生计生及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资格并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满5年的台阶年限缩减至4年。
(三)按照《关于晋升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到农村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卫人发〔2005〕385号)规定,申报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到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年。未完成支农任务或不属于符合免予支农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以及承担医师多点执业任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多点执业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再推荐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大学普通班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按《关于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正常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职改办发〔2005〕3号)执行。
(五)正常晋升卫生专业高级职务,在本单位相应空岗内推荐。市州医疗单位报送评审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资格人员材料前,须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数额,上报材料时需随附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岗位的函件。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服务期5年,服务期满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占原单位和服务单位岗位结构限制。同时,免除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卫生支农经历的要求。现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可以申报正高级职务,市(州)卫生计生委、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审核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审核。
(六)凡申报评审副主任医、药、护、技人员,在县属(不含市、区)、乡(镇)属和少数民族州、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人员,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者,可申报评聘“企业有效、单位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其他人员的学历按全省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务统一规定执行。原获得小范围有效任职资格的护理人员,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符合评审大范围条件(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业绩条件)的,可按正常程序报送卫生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全省有效资格。破格申报的人员,可按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规定,评审全省有效的任职资格。
(七)根据原卫生部、人事部《临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原省卫生厅、省职改办《关于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临床技能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卫函发〔2004〕42号)等相关规定,凡申报参加医、药、护、技、计划生育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省卫生计生委、省职改办组织的相关专业实践技能考试。2016、2017两年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推荐申报2017年卫生计生和中医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