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0781 |
总例数 | 76例 |
性别例数 | 男46例,女30例 |
治疗组例数 | 40例 |
对照组例数 | 36例 |
年龄区间 | 治疗组:65~81岁;对照组:6O~79岁 |
平均年龄 | 治疗组:76.03±4.11岁;对照组:74.01±4.41岁 |
疾病 | 血管性痴呆 |
并发症 | |
药品通用名称 | 首乌延寿丹 |
药品商品名称 | |
药品英文名称 | |
剂型 | 汤剂 |
规格 | |
批准文号 | |
生产厂家 | |
分类 | 中药 |
用药目的 | 治疗 |
用法用量 | 治疗组服用首乌延寿丹。药物组成:何首乌15g,女贞子1 5g,墨旱莲15g,桑叶10g,桑椹10g,杜仲10g,菟丝子10g,怀牛膝10g,旆莶草1 5g,忍冬藤15g,金樱子10g,生地黄15g,黑芝麻10g。每日1剂,水煎服,分2次服用。对照组服用脑复康片(吡啦西坦),每次0.8g,口服,每日3次。两组均治疗3个月为1个疗程。 |
联合用药 | |
疗效评价标准 | 临床疗效评定: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疗效判定标准。临床控制:主要症状基本恢复,意识清楚,定向健全,回答问题正确,反应灵敏,生活能够自理,能进行一般的社会活动。显效:主要症状大部分恢复正常,定向基本健全,回答问题切题,反应一般,生活可以自理。有效:主要症状有所减轻或部分恢复正常,回答问题基本切题,生活基本自理,但反应迟钝,智力及人格仍有部分障碍。无效:主要症状无改变或病情加重。 |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 治疗组4O例,临床控制0例,显效15例,有效18例,无效7例,总有效率为82.5%;对照组36例,分别为0例、8例、15例、13例、63.9%。两组比较,治疗组疗效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两组不同量表治疗前后积分比较:治疗组4O例,HDS治疗前后均值分别为(12、35、18)分、(21.46±3.04)分;对照组36例,分别为(12.66±1.99)分、(15.86±2.86)分。治疗组ADI 治疗前后均值分别为(33.14±20.67)分、(56.87±27.68)分;对照组分别为(32.66± |
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 |
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