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党校教师申报讲师资格论文发表要求
讲师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讲师资格:
1、获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论.文.客.服.QQ,80018565,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后,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2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者,经考核合格,可初(认)定讲师资格:
1、获博士学位。
2、获硕士学位后,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3年以上。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本学科(专业)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具有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的能力。
第十一条 教学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一)承担过主体班次教学任务,教学测评优良率在90%以上。
(二)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00课时以上,教学测评良好以上。
(三)有1篇以上具有独立见解的教学总结。
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科学研究,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一)、(二)条其中一条和第(三)、(四)条其中一条。
(一)公开发表5篇论文以上,其中在中国知网可以检索1篇以上。
(二)参与出版著作1部,公开发表3篇论文以上,其中在中国知网可以检索1篇以上。
(三)参与完成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委托的专项研究1项。
(四)根据本专业教学需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专项社会调查,参与撰写调研报告。
详细信息:江苏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苏职称〔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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