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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乡镇(街道)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岩卫生局 更新:2013-6-25 中国卫生人才网
黄岩国家卫生人才网:有关开展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乡镇(街道)评审工作的公告: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局(通知)黄卫发〔2012〕37号 关于开展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乡镇(街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实施慢性病危险因素预防与干预策略,落实健康促进和综合防控措施,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经研究

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局(通知)

黄卫发〔2012〕37号

     

关于开展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乡镇

(街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实施慢性病危险因素预防与干预策略,落实健康促进和综合防控措施,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现将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对照《黄岩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乡镇(街道)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积极申报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乡镇(街道)活动。创建工作分三年进行,到2014年全区所有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必须完成创建活动。2012年的申报工作要求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区卫生局将在2012年12月组织考核评估。

二、拟申报示范乡镇(街道)的单位,请将《申请表》(附件2)于2012年4月底前报区卫生局监控科。

联系人:周时敏   电话:84120990 

附件:

1、《黄岩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乡镇(街道)工作方案》

  2、黄岩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下载:黄卫发[2012]3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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