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卫〔2010〕86号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切实做好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决定召开2010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对象:
核定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医疗机构负责人。
会议分两批进行:
1.第一批:澄潭镇、镜岭镇、梅渚镇、东茗乡、儒岙镇、回山镇、双彩乡、大市聚镇、沙溪镇、新林乡等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负责人。
2.第二批:南明街道、羽林街道、七星街道、城南乡、小将镇、巧英乡等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
1.第一批:6月17日上午8:00分开始,时间半天。
2.第二批:6月18日上午8:00分开始,时间半天。
三、会议地点:
鹤群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四、会议内容:
1.布置2010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
2.解读《新昌县医疗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办法》;
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培训;
4.总结部署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工作。
请镇乡、街道卫生院通知辖区内医疗机构负责人准时参加。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抄送:市卫生局,县府办,丁副县长。
新昌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