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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温州市卫生局 更新:2013-6-27 中国卫生人才网
温州卫生网:有关开展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公告:温卫法〔2008〕138号关于开展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于2006年启动实施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普法活动。为检验卫生系统前期普法效果,总结交流普法经验,进一步

温卫法〔2008〕138号

关于开展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于2006年启动实施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普法活动。为检验卫生系统前期普法效果,总结交流普法经验,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如期实现“五五”普法目标,省卫生厅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中期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客观地检查卫生系统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五五”普法后期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有利条件,确保“五五”普法目标全面实现,为建设“法治浙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张建民副书记任组长,吴尚斌、郑宇、朱启明、张国岭、胡方杰、陈文杞、阮棉钦、朱联乐、朱国晓、李川为成员,由局法制处负责协调中期检查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负责普法工作,落实人员承担具体普法宣教工作并做好历年普法宣教资料的收集建档。

  三、检查内容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二)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制定“五五”普法实施计划情况;

  (三)领导干部、公务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及单位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建设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五)《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提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情况;

  (六)坚持依法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推进卫生系统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七)“五五”普法前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八)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步骤

  (一)自查阶段(2008年8月1日—8月15日)

  各地各单位、各处室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按照标准组织自查,客观评估“五五”普法开展情况,总结前期工作成绩,查找差距,针对问题和不足落实改进措施,同时整理历年普法宣教资料备查。各地各单位请于8月12日前将自查总结、自查评分表(附件1、2)、普法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员名单和联络方式报送市卫生局809室(联系人:李川,联系电话:88998611、88999611,传真:88998611,电子信箱:wzsawb@163。com)。

  (二)检查阶段(2008年8月16日—8月30日)

  省卫生厅将结合各地自查情况,组织全省11个地市卫生局开展对口检查。检查时随机确定抽查单位(地区),并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考察、召开座谈会、对照标准进行评估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对被抽查地区或单位的情况予以反馈,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总结阶段(2008年9月15日前)

  各地各单位、各处室结合自查和对口检查情况,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前期工作和督导检查情况以及改进措施,并于9月8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市卫生局法制处(联系方式同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各处室要深刻认识普法中期检查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抓出成效,确保检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地卫生局要加强与当地普法部门沟通协调,避免重复检查。

  (二)整改完善,讲求实效。各地各单位、各处室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回顾“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注重实效评估,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落实整改,推动卫生普法工作不断深入。

  (三)大力宣传,抓好典型。各地各单位、各处室要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大力宣传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树立学法用法好典型,推广学法用法好经验,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

  附件:1.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评分标准(卫生行政部门)

  2.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评分标准(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普法  检查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市普法办

温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8年8月5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1

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评分标准

(卫生行政部门)

  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共12分)

1.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健全

3

 

2.办事机构职责分工明确

3

 

3.工作制度完善,人员和办公设施有保障

3

 

4.认真做好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并向和上级普法办及时报送情况

3

 

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制定“五五”普法实施计划情况(共6分)

1.按照《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有步骤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

 

2.制定“五五”普法实施计划

3

 

领导干部、公务员及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设情况(共18分)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长期规划

3

 

2.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3

 

3.建立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

3

 

4.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制度

3

 

5.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

3

 

6.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

3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共14分)

1.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宪法、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

2

 

2.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2

 

3.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2

 

4.积极组织编写、征订“五五”普法教材、资料

2

 

5.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

2

 

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

 

7.积极开展卫生法律咨询和服务

2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提出的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情况(共6分)

1.制定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计划

2

 

2.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重点法律法规及新公布的与卫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2

 

3.组织过重点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或竞赛

2

 

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推进卫生系统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共18分)

1.围绕卫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专项治理活动

3

 

2.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无超越职责和权限的情形

3

 

3.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加大执法透明度

3

 

4.规范卫生执法为,强化执法行为监督

3

 

5.对办理的案件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3

 

6.执法文书使用符合规范,严谨细致

3

 

“五五”普法前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共21分)

1.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

 

2.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3

 

3.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明显提高

3

 

4.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

 

5.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

3

 

6.树立先进典型,表彰普法先进

3

 

7.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文件、资料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3

 

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共5分)

1.加强普法工作经费保障,做到专款专用

3

 

2.配备必要的法制宣传教育器材和设备

2

 

  附件2

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评分标准

(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共25分)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5

 

2.落实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考核制度

4

 

3.落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制度

4

 

4.有计划、有重点地学习重点法律法规

4

 

5.积极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

4

 

6.积极开展卫生法律咨询和服务

4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共24分)

1.建章立制,增强工作规范化水平

4

 

2.加强业务理论研究,强化对外交流合作,为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4

 

3.完善管理机制,以制度管人、管事

4

 

4.提高决策水平,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4

 

5.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科学的激励机制

4

 

6.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4

 

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推进卫生系统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共26分)

1.围绕卫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卫生行政行业专项治理活动

5

 

2.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无超越职责和权限的情形

5

 

3.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加大执法透明度

4

 

4.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4

 

5.对办理的案件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4

 

6.执法文书使用符合规范,严谨细致

4

 

“五五”普法前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共25分)

1.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5

 

2.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5

 

3.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明显提高

5

 

4.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5

 

5.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

5

 

  

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文件附件清单:

  • 点击这里下载:138(温卫法〔2008〕 号—关于做好“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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