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因温州卫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投集团)工作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参照《温州市领导干部绩擢法(试行)》,经局党委研究,决定通过“挂牌招才”方式选拔卫投集团副总经理一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牌招才岗位
卫投集团副总经理一名。
二、选拔范围
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热爱卫生事业,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基建工作经历,注重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重实效,具备胜任岗位的所需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吸纳意见,善于团结同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四)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六)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现任副职领导,任职时间满1年;或现任中层正职,任职时间满4年。任职截止时间:2012年1月31日。
(七)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八)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下发文件,在温州市卫生局网站发布公告。
(二)自荐报名。组织公开自荐报名工作。填写《卫投集团副总经理“挂牌招才”报名表》(表格可在温州市卫生局网站上下载),并于2012年2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人事处。报名者围绕目标岗位职责,对“挂牌招才”岗位任期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工作方案并作出书面承诺。
(三)审查遴选。对报名者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名者所提出方案、承诺和目标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分析评估。
(四)现场答辩。根据审查遴选结果,按目标职位1:3的比例确定答辩人选进行现场答辩。
(五)组织考察。根据报名者综合素质、书面承诺遴选结果和现场答辩情况,取2名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民主推荐测评。
(六)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提交局党委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七)聘任试岗。拟任人选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任职实行聘任制,按目标岗位工作要求聘期1年,聘任后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
(八)目标考绩。试岗对象聘任试岗半年后局党委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试岗对象聘任期满后,组织人员围绕目标岗位要求及其承诺进行考绩,对是否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九)正式任职。根据考绩情况和试岗期间表现,能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并得到群众公认的,提交局党委研究后,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再实行试用期。不胜任或不适合所聘任岗位的,解除聘任职务,回原单位按聘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任职待遇
聘任试岗期间,级别是原单位中层干部的,享受原单位领导副职待遇;级别是原单位领导副职的,享受原单位领导正职待遇。正式任职后组织人事关系暂不转移的,享受原单位领导正职待遇,工资等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2年(含聘任试岗期)后组织人事关系愿意转移到卫投集团的,享受卫投集团副总经理待遇;正式任职后组织人事关系愿意转移到卫投集团的,享受卫投集团副总经理待遇。
附件:
1、卫投集团副总经理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
2、卫投集团副总经理“挂牌招才”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