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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市推荐2003--2004年度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卫生网 更新:2013-6-29 中国卫生人才网
上海人才卫生网:有关做好本市推荐2003--2004年度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公告:各区县卫生局、复旦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同济大学、局属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扬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精神,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03―2004年度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卫办人发(2003)135号文件精神和《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选拔标准,结合本市卫生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本市开展2003-

各区县卫生局、复旦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同济大学、局属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扬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精神,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03―2004年度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卫办人发(2003)135号文件精神和《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选拔标准,结合本市卫生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本市开展2003--2004年度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人选主要为卫生系统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及中医领域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在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已当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不再予以推荐。
  二、推荐条件
  按照卫生部有关文件规定,选拔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学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研究员、教授、主任医师或同等职称,管理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除以上必备条件外,还应考虑具备本市卫生系统下列条件之一者:
  1.市卫生局“百人计划”中有显著成绩者;
  2.获得国家级奖励项目,为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两名主要完成者,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者;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需2次以上获奖,均为第一完成者;
  3.在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开发中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4.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或在妇幼保健领域成绩突出并得到国内同行公认者;
  5.在卫生事业管理工作中,能根据国家卫生改革政策,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创造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和具体措施,经实践检验,能够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者;
  6.在教学方法、教材编写、高级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卓著,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者;获得国家教育部教学成果奖者;获奖等级略低但多次获奖者;教书育人模范。
  三、推荐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一)所在单位提出推荐名单,征求所在部门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形成书面详实材料(特别是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必须依据充分,如实评价),经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公示后上报市卫生局人事处;
  (二)市卫生局人事处进行初审,并组织本市卫生系统的“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专家审议小组”进行评审;
  (三)拟推荐对象提交市卫生局党委审定后报卫生部。
  四、推荐名额
  卫生部下达本市“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名额为15名,本市拟推荐侯选人17名,从中产生15名上报卫生部,推荐的人选中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专家和管理人员,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五、有关说明
  (一)当选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者由卫生部统一颁发《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证书》及奖牌。
  (二)凡丧失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所必须的政治思想基本条件者;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者;擅自离职或未经组织同意长期出国(出境)不归者,取消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六、上报材料与时间
  (一)申报人填表要求
  1.申报人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med126.com/rencai//>http://www.med126.com/rencai/)在线填写并传输《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不具备在线填写条件者,可下载表样离线填写;
  2.主送论文1-2篇有代表性的论文(原件)、论著10篇(含封面、目录及内容)复印件各一份;
  3.国内外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
  4.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作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大会日程;国内外学术团体或重要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推荐材料要求
  1.上报推荐材料文字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另附500字摘要(附盘片或从电子邮件传送,邮件信箱chenxiujuan@smhb。gov。cn);申报材料(含个人申报材料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打印,单位审核后并加盖印章,于2004年2月10日报市卫生局人事处。
  2.《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和《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表》原件一式3份,表样可从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获得;
  3.《推荐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汇总表》一份(按序排列上报),表样可从市卫生信息网(http://www.smhb。gov。cn)或上海卫生人才网( http://www.shwshr。com)下载。
  联系人: 陈秀娟   刘雄鹰
  联系电话:  63219041 63212410***214
  地  址: 汉口路223号


  《推荐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汇总表》点击下载


  附件1:2003-2004年度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专家审议小组名单



  上海市卫生局
2003年12月31日
 



附件1:
2003-2004年度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复旦大学    3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3
  上海中医药大学     2
  局直属单位   4
  区、县卫生局      3
  其他      2


附件2:
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专家审议小组名单


?M组  长:刘  俊   上海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 刘国华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 彭  靖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卫平 复旦大学副校长
  沈晓明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校长 
  严世芸 上海中医药大学校长
朱绍中  同济大学纪委书记 
  蔡永葆 徐汇区卫生局局长  
张士  上海市卫生局科教处处长
  颜世洁 上海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季伟苹 上海市卫生局中医处处长
王磐石 上海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
张萍萍 上海市卫生局人事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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