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卫生执法公告 (2009年11号)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返乡探亲度假的人员多、流动性大,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极易造成甲流和有关传染病的爆发流行。针对这一情况,我厅决定从即日起,各市、县、区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上下联动,在全省开展2010年“卫监1号行动” (元旦春节期间卫生执法专项检查),加强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督促公共场所和集中式供水单位切实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严格落实甲流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各地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和集中式供水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地群众对在节日期间发现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娱乐场所及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等卫生安全问题,请向当地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举报投诉。各地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务必迅速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 安徽省卫生厅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