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医疗机构:
为加强全市卫生防病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县区交流与合作,决定编制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通信录,现通知如下:
一、收录范围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驻市各有关医疗机构院长、分管院长、防保科长;各县区卫生局局长、分管局长、防保科长,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科室负责人;县(区)医疗卫生机构院长、分管院长、防保科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分管主任、防保科长;县区乡镇卫生院院长、分管院长、防保科长。
二、信息汇总
各县区卫生局汇总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有关人员信息。各县区、各单位使用电子版于8月15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卫生防病处,邮箱hffangbingchu@126。com,联系电话:3537656,qq:402108256。
人员、职务有变动的,请及时告知市卫生局卫防处,统一印制后下发各县区、各单位。
二○○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