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1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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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认定申请 尊敬的重庆市卫生局、医政处的领导同志: 您们好!我叫刘忠成,男,55岁,云阳县水淹移民,现居双江镇个体行医,于此从事中医痔瘘专科9年余。 我从1975年经卫生局培训考试合格,发《赤医证》在合作医疗执业5年(1975年-1980年)。 1980年下半年拜中医痔瘘医师学习痔瘘专业2年后,和他一起执业10年,并发出师证。 1989年9月1日经卫生局主考合格,颁发行医证,1991年获当时四川省云阳县职改办《中医痔瘘医师资格》,2001年8月23日卫生局举办培训考试合格并颁发证书。 3年换一次执业许可证,共执业36年,其间未发生任何大小医疗事故,36年来治愈肛门疾病8000余人,皮肤和外科等杂病4000余人,得患者和社会好评。如县领导张XX,牟XX等部门领导和周边患者均能治愈无后患,我的医术是民间私存痔瘘绝技,深受患者信任。 本人符合国家认定《中医执业医师》资格条件,故特申请认定《中医执业医师》资格。 请予批准,为谢! 申请人:刘忠成 2011年10月17日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刘忠成: 您好!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认定工作已于2009年结束,现无国家相关规定,我局不能再认定。 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
发布时间: | 2011-10-21 14:1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