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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巢湖市卫生局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巢湖市卫生局 更新:2013-7-2 中国卫生人才网
巢湖人才网:有关印发《巢湖市卫生局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的公告:巢卫〔2012〕93号关于印发《巢湖市卫生局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现将《巢湖市卫生局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巢湖市卫生局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迎评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巢湖市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工

巢卫〔2012〕93号

关于印发《巢湖市卫生局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巢湖市卫生局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巢湖市卫生局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迎评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巢湖市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迎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努力提高卫生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全市医药卫生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达到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标准,并顺利通过省评估验收。

二、工作目标

2012年,我市医药卫生系统实现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并通过验收。

三、组织机构

成立巢湖市卫生局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夏正和

副组长:钱  进

成  员:叶玉珍  刘晓荣  蔡广玲  赵  峰 

倪志刚  宋玉华  张  莹  刘  军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四、评估对象

全市医药卫生系统全体在岗干部职工。

五、评估内容

(一)综合管理。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管理措施、制度建设、宣传工作。

(二)普通话普及。局机关、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普及普通话的制度、措施,公务活动、诊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媒体宣传。按要求,局机关公务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工作人员获得普通话达标等级证书的要达到规定的比例。

(三)社会用字管理。局机关、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用字规范化的制度、检查措施,以及公务活动、医疗公卫活动用字。各单位要制订相应的制度,落实检查措施。

六、评估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3月)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召开巢湖市医药卫生系统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局机关各科室,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安徽省二类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试行)实施细则》和《巢湖市迎接省二类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进一步结合本单位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同时,做好本单位参加普通话测评的人员名单上报工作。

(二)自查自评整改阶段(2012年4月~9月)

1. 各单位对照《巢湖市语言文字示范单位评分细则》(见附件1)对本单位开展一次用语用字大检查,根据自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制订整改措施。2012年5月上旬前将自查材料、整改措施、自评报告报局语委办公室。

2. 各单位要营造浓厚的语言文字宣传氛围,通过设立永久性的宣传标牌,悬挂标语、口号,张贴宣传画,展出宣传板报,设立咨询台等活动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使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深入人心。

3. 组织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按照评估要求,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公共服务的在编在岗位人员(1954年以后出生的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及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知识要进行培训测试,并达到三级甲等水平。

第一批培训测试为局机关公务员(4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培训测试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7月30日前完成),第三批培训测试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月30日前完成)。各单位自行组织,参加培训测试人员不得少于本单位应参训人员的80%,凡参加培训测试人员必须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2)

4. 开展《全国第十五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5. 撰写自评报告。各单位按评估要素进行自评,并分类汇总相关材料及撰写自评报告。各单位将自查整改情况及自评报告于2012年10月15日之前报局办公室。

(三)接受评估(2012年11月~12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基本措施。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医务工作人员自身素质,营造医疗良好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增强迎评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意识,加强对创建、迎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相关人员。

(二)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动力,明确评估工作的范围、评估标准和操作办法,大力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系统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从而带动全体医务工作者积极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三)自查自评,规范工作。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单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开展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用语用字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规范要求。

(四)为确保达标、迎评工作顺利有效实施,各单位要为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附件:巢湖市语言文字示范单位评分细则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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