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人〔2012〕48号
关于做好二○一二年度乡镇卫生院遗属补助清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年度工作部署,2012年度乡镇卫生院遗属补助清理申报工作即将开展,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遗属补助对象的清理统计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死亡职工父母、配偶(男满60岁,女满50岁,无生活来源或未满上述年限,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未成年子女及年满18岁仍在校学习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
1,遗属补助对象书面申请壹份,卫生院审核并盖章;
2,遗属补助对象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壹张;
3,年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报审批表壹份;
4,拟补助对象已满18周岁仍在校读书的,必须附学校证明,注明学号、班级和班主任签字;
5,2012年度新增遗属补助对象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必须出具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接本通知后,要明确专人,认真做好统计填报工作;
2,对补助对象去世的,要及时清理,并从去世下月起停发遗属补助金;
3,在统计表中经办人员及院长要亲自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必须一并备齐,于2012年12月20日前报送卫生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1:年度遗属生活补助审批表
附2: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检查清理统计表
金 寨 县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送: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012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报审批表和遗属补助检查清理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