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安庆市卫生局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八项纪律》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一日
安庆市卫生局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八项纪律
根据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形势,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保证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措施,特研定如下纪律:
一、各地、各单位要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二、确保政令畅通,各地、各单位,必须严格按我局统一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对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需要调谴的人力、物资等,要无条件地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做到资源共享。
三、加强工作督查,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保证各项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措施的落实。
四、必须做好抗雪防冻救灾的人力、物力的保障工作,严禁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推诿扯皮。医疗救护、卫生、监督等车辆安装防滑链,保证车辆安全,做到人员、车辆在岗到位,随时待命。
五、必须严格执行灾情报告制度,不得隐瞒、谎报、漏报。
六、在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期间,无特殊原因,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不得请假。各单位要完善24小时值班制,任何人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临阵退缩。
七、各级医疗单位加强门诊急诊工作,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因雪灾伤病人员能得到及时救治。
八、严禁贪污、截留、私分、挪用抗雪防冻救灾款、物。
以上纪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违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从严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