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岳西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办〔2010〕162号),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庆市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的通知》(岳人社发〔2010〕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全县卫生系统已经完成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现就岗位设置管理中竞聘上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数严格按照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岳西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设置的通知》(岳人字〔2010〕4号)和《关于岳西县卫生局直属事业等47个单位岗位设置的通知》(岳人社发〔2011〕003号)文件执行,高岗不宜低用。
二、试用期已满的人员可按照设置岗位参加竞聘上岗,竞聘上岗条件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庆市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的通知》(岳人社发〔2010〕82号)文件执行。
三、此次竞聘上岗为原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同等级的,要将原聘书(首次聘书、续聘证书,需要换证书的加收一张照片)上交到县人社局,重新办理聘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乡镇卫生院人员只需在原聘用合同上变更)。
四、此次竞聘上岗过程中,取得资格证书尚未聘任且单位有相应空余岗位的,按照新聘人员对待一并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单位另附要求聘任的报告,并提供资格证书和计算机、外语合格证或免试表)。
五、单位竞聘上岗结束后,需公示一周,填写《安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认定表》和《安庆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表》,均一式四份,单位加盖公章,县卫生局审核后,交县人社局确认。《聘用人员情况表》的备注栏中要注明首聘时间。确认时需提交每个人的原聘书(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或文件)和单位的编制卡。
六、此次竞聘上岗关系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竞聘方案必须职代会通过,要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在4月10日前完成竞聘上岗工作,4月20日前完成确认,待县人社局审核认定后,再办理聘任、签订合同、工资调整等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