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医药卫生人才网:有关公开考试选调省卫生厅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2008.7.17):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公开考试选调厅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省卫生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基本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政治可靠,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进取,作风务实。(二)热爱卫生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三)年龄在40岁以下(1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公开考试选调厅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省卫生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政治可靠,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进取,
作风务实。
(二)热爱卫生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
合能力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40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公务员身份,主任科员(科长)及以下职务。
(四)所学专业要求
1、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卫生行政管理经验者优先录用。
2、经济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法律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律师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可以以组织名义推荐报名,也可以以个人身份自荐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
照片5张。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7月31日。报名地点:省卫生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5971190。联系人:张久明。
(二)审查。
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和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所学知识提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四)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机关行政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
(五)考察。
以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进行综合排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到其单位进行考察。
(六)体检。
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试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对拟选调人员到厅机关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考察。
(八)调入。
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九)管理。
选调到厅机关的人员,为省卫生厅机关编制。
黑龙江省卫生厅
二00八年七月九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