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民卫生人才网:有关2008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技术专业职称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和申报工作的公告(2008.7.9):黑龙江省人事厅文件黑龙江省卫生厅黑人发[2008]130号关于2008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和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地)人事局、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卫生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根据黑人发[2008]8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和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水平能力测试(一)时间、地点安排1、报名时间、地点:黑龙江省人事厅
文件
黑龙江省卫生厅
黑人发[2008]130号
关于2008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局、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卫生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人发[2008]8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和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水平能力测试
(一)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7月23--25日;省卫生学校(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72号)。联系人:张 艳;联系电话:0451-55666931。联系人:王 越;联系电话:0451--85971010。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08年8月11--12日;省卫生学校。
3、测试时间、地点:2008年8月23日;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领取成绩单时间、地点:2008年8月29--30日;省卫生学校。
(二)测试方式、内容
水平能力测试采取开卷笔答的方式,测试时间为2小时。测试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实践能力。
(三)测试成绩使用
测试达到本学科合格标准,由省人事厅、省卫生厅颁发合格成绩单,成绩当年有效。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3、有效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测试报名汇总表二份及U盘(由各主管部门提供)。
(五)测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考费35元(其中报名费15元,考务费20元)。
(六)资格审查程序
参加水平能力测试的人员,要认真填写《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一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卫生厅进行资格审查,具体程序如下:
1、卫生部门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县(区)卫生局直属单位人员,报县(区)卫生局审核,合格后逐级报县(区)、市(地)人事局审核,合格后报省卫生厅资格审查。
市(地)卫生局直属单位人员,报市(地)卫生局审核,合格后报市(地)人事局审核,合格后报省卫生厅资格审查。
省卫生厅直属单位人员,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合格后报省卫生厅资格审查。
2、其他部门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县(区)直单位人员,报主管单位审核,合格后逐级报县(区)、市(地)人事局审核,合格后报省卫生厅资格审查。
市直单位人员,报主管单位审核,合格后报市(地)人事局审核,合格后报省卫生厅资格审查。
省直单位人员,报主管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省卫生厅资格审查。
二、任职资格评审
(一)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地点
9月8日--12日;省卫生厅国际交流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
各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间上报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有关问题
1、学历要求:按《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发[2007]72号)执行。
2、外语、计算机要求:按《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发[2008]82号)执行。
3、执业资格要求:申报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申报护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
执业护士资格。
4、支农工作要求: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支农服务工作的通知》(黑卫人[2006]172号)精神,市(地)级以上政府举办的三级医院、二级甲等医院中拟晋升副主任医师人员和省、市(地)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晋升副主任医师人员,要求完成支农工作时间累计一年。
5、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在2007年7月--2008年7月间,应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25分,其中一类学分5-10分,二类学分15-20分,并经主管部门年度审验、省卫生厅周期审验合格后方可申报。申报时,需提供《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
6、论文要求:按《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发[2007]72号)执行。同时,凡在专辑、增刊、续刊、论文集(选)、内部刊物上刊登的论文、译文;学术会议上书面交流的论文;与本专业不对口;有论文证书而无原发稿件的论文等,均不能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7、评审表要求:对于《评审表》中所列款项要详细填写,且必须使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B5《评审表》,不得复印和改版,否则不予接收。“主要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栏内,要准确标明作者名次;“任现职后年度考核情况”要有申报人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基层单位推荐意见”要对申报者填写内容提出审查意见、推荐理由及推荐职务名称,并如实填写基层推荐票数。
8、按照财政、物价部门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人300元。
9、各地、各部门申报材料时需统一填报《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一式二份。要采用质地优良的档案袋,避免破损、丢失材料;同时要准确核对材料目录表与材料袋中的材料。
10、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五公开、一展示、一答辩”的制度,对水平能力测试和申报评审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核,杜绝将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材料或虚假材料上报到评委会。高级评审结束后,省人事厅将对高级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全省公示。
11、各地、各部门应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共同做好职称推荐工作。推荐程序按水平能力测试中规定的资格审查程序办理。
附件:
1、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2、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表
3、水平能力测试资格审查时间表
4、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汇总表
5、评审材料目录表
6、评审材料上报时间表
7、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8、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9、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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