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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的通知

来源:哈尔滨市卫生局 更新:2013-7-8 中国卫生人才网
哈尔滨卫生人才考试网:有关2013年全省卫生高级职称技术专业考评的公告:各区、县(市)卫生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凡符合《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0〕111号)规定的条件,拟于2013年申报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当年有效。 二、

各区、县(市)卫生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凡符合《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0〕111号)规定的条件,拟于2013年申报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当年有效。

二、考核时间、地点

2013年6月22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核内容和形式

考核内容为申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指定复习用书;考核为闭卷、人机对话形式,总分100分。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5月13日——5月22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点击黑龙江省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专区,注册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在网上填写《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及上传数码照片一张后,直接从网上打印《报名表》。

全省共设15个考点。其中设哈尔滨考点,接受考试人员范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所属卫生系统人员、市直企业及人事档案在市人才服务局等人员。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点,在《报名表》中确认考点选择“哈尔滨”;主管单位地市厅局选择“哈尔滨市”。考生报名的资格审查、确认和考场安排、《准考证》打印等事宜,分别由报名考点负责。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及公示。合格者由审查人员及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并按黑人发[2008]130号文件规定的程序上报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考点进行报名确认。

《报名表》是彩色打印的,就不用贴照片;如果是黑白打印的,请在《报名表》右上角贴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哈尔滨市直属单位考点现场确认时间:5月23—27日(详见附件4);地址:哈尔滨市卫生监督所一楼会议室(哈尔滨市道里红霞街64号)。联系人:姚成苗;联系电话:13936134834

《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专业技术考核、评审及资格证书制作等的依据,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各考点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三)《准考证》打印及发放要求

各考点于6月12—2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集体打印《准考证》,并统一加盖考点卫生局公章后发放。

《准考证》发放具体要求如下:

1、区、县(市)卫生局,市直各单位由人事部门负责职称人员统一前来领取;

2、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市直企业等单位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本人前来领取。若不是本人领取,替领人员必须携带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证来领取。

领取时间:2012年6月17日-18日,8:30-16:00

领取地点:哈尔滨市卫生监督所1楼会议室(哈尔滨市道里区红霞街64号)

联系人:姚成苗,电话:84664464;13936134834,

   张伦鹏,电话:18646095127

考生收到《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需在 6月21日前,与哈尔滨市卫生局联系,若不联系,后果自负。

五、考核收费

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规定,每人收取报考费70元。

六、考核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于7月15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陆“黑龙江卫生信息网”进行查询。领取成绩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份;

2、所有学历证书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粘贴到《报名表》背面);

6、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资审批表》原件;

7、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本人在民营医院工作,应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在民营医院“医疗机构许可证书”的复印件和《流动人员审查表》。

8、申报人员公示报告。(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在本单位公示三天,无疑义者方可申报。其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人、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分开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学历要求

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的人员,必须具备《评审标准》规定的医(药、护)学、法医学专业相应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符。学历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以及非本专业学历(包括有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如为后取得学历,除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最高学历取得前的相应学历证书。

各单位在推荐、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疑义的学历证书,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或要求其提前到省教育厅所属的“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联系方式: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络服务部,联系电话:0451-82332055;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网址:www.work。gov。cn。

2、资历要求

(1)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或省级),应同时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定职表)。中、初级任职时间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2)申报参加考核人员必须是本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人员,聘任时间一年以上。

3、报考专业要求

报考专业应与本人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专业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一致;申报单位应与医师执业地点一致。

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分别设101个专业(见附件1)。

4、考核要求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技术考核,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八、组织实施

2013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设立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5971181。各考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各考点卫生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哈尔滨市考点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和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下设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4664464。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要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及相关规定操作,按时限、高质量地完成材料的申报工作。认真进行申报资格初步审查工作,不得接收不符合规定、虚假的申报人员材料,违反规定的,将在全市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专业设置一览表

2、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报名表

3、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名册;

4、2013年度高级职称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哈尔滨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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