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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办《吉林医药卫生》月刊的通知(吉卫联发〔2011〕2号)

来源:吉林省卫生厅 更新:2013-7-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吉林卫生人才网:有关创办《吉林医药卫生》月刊的公告(吉卫联发〔2011〕2号):各市(州)卫生局、食药监局、中医药局,省卫生厅、食药监局、中医药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省医药卫生系统工作经验交流,提高医药卫生政务信息报送水平,推动医药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医药卫生文化氛围,为深化医改创造有利地舆论环境,决定创办《吉林医药卫生》月刊,现就相关办刊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刊宗旨 《吉林医药卫生》月刊的办刊宗旨是:宣传医药卫生发展新成就,展现医药卫生队伍新风貌,反
各市(州)卫生局、食药监局、中医药局,省卫生厅、食药监局、中医药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省医药卫生系统工作经验交流,提高医药卫生政务信息报送水平,推动医药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医药卫生文化氛围,为深化医改创造有利地舆论环境,决定创办《吉林医药卫生》月刊,现就相关办刊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刊宗旨 《吉林医药卫生》月刊的办刊宗旨是:宣传医药卫生发展新成就,展现医药卫生队伍新风貌,反映医药卫生服务新进展,传播医药卫生保健新知识。刊期为每月一期,16开64页。 二、组织机构 (一)主管单位:吉林省卫生厅、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主办单位:吉林省卫生厅办公室、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三)承办单位:吉林省卫生厅新闻办公室。 (四)编委会主任由卫生厅厅长、党组书记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厅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一厅两局其他领导同志担任。编委由一厅两局机关处室及其他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三、赠阅范围 国家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部(局)长、各司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分管领导及医药卫生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省直委、办、厅、局;全省县级以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管理局;全国省(市、区)卫生厅、食药局、中医局;驻吉中省直和副军级以上部队分管首长和医药卫生单位;有关新闻单位,国家、省图书馆。 四、联系方式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医药卫生信息新闻稿件报送工作,编辑部设在省政府2号综合楼1619室,联系人:张明君、金阳山;电话:0431-82722588;电子信箱:JLWS.2006@163.COM;QQ:907752010;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邮编130051,省卫生厅新闻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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