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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兰州市卫生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来源:兰州市卫生局 更新:2013-7-11 中国卫生人才网
兰州卫生人才考试网:有关推荐兰州市卫生专家库成员的公告:兰医会发[2013]2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兰州市卫生局的要求,为了提高医管相关行为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专业作用,兰州医学会决定建立我市医疗卫生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专家库成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一)、专家须是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专家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别学科推荐专家可放宽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

兰医会发[2013]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兰州市卫生局的要求,为了提高医管相关行为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专业作用,兰州医学会决定建立我市医疗卫生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库成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专家须是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别学科推荐专家可放宽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医疗管理、卫生管理、行政管理及监督专家须熟悉相关医药政策和工作方法,职务须在副主任(副主任科员)以上或者从事行政管理及监督工作五年以上。

(四)、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具有深厚、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功底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二、推荐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尽快安排落实,积极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候选人。候选人须填写《卫生专家库成员推荐审批表》(见附件),单位审核盖章后上报。

(二)请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卫生专家库成员推荐审批表》(见附件在兰州医学会QQ群:243517213下载)报兰州医学会同时报电子文档(邮箱:lzyljsjdbgs@sina。cn)。

联系人:胡瑜 电话:0931-8405159

附件:兰州医学会医疗卫生专家库成员推荐审批表

兰州医学会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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