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发〔2010〕202号
宁陕县卫生局
关于开展2010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按照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定于12月20日-12月25日为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及首次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参加2010年或连续两年(2009、2010年)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且在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计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二、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7张;
2、《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3份(附件1);
3、申请人当年或连续两年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4、申请人中、高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申请人临床实践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1份(附件2);
7、二级以上医院(县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1份(附件3);
8、申请人所在医疗机构开具的聘用证明1份(附件4);
9、《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附件5);
以上应提交资料请按照顺序排列,纸张规格一律使用A4纸,并用透明塑料文件袋(1人1袋)封装。
三、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程序
1、县医院应将本单位符合执业注册条件的人员信息按照软件要求预录入信息系统中(录入时应进入信息系统中的“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首次注册”模块进行操作)。
2、其他各医疗单位,应于12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县卫生局医政股,集中审核录入。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审核资质,按时上报注册信息。
2、提交材料中涉及单位签章的,均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按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审核录入,逾期不再受理。
4、各种表格电子版可在安康市卫生局网站医政管理栏目中下载。
附件:1、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
2、临床实践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3、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4、医疗机构聘用在护士岗位证明
5、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