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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十佳医师”、“十佳护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阳江市卫生局 更新:2013-7-24 中国卫生人才网
阳江市卫生信息网:有关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十佳医师”、“十佳护士”评选活动的公告: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近年来,我市卫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抓好医德医风教育和法纪教育,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医护人员的积极性,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行风评议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以及创先争优活动,市卫生局决定在全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近年来,我市卫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抓好医德医风教育和法纪教育,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医护人员的积极性,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行风评议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以及创先争优活动,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十佳医师”、“十佳护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参加评选“阳江市十佳医师”和“阳江市十佳护士”的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在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五年以上的临床一线医护人员。

(二)具备“十佳”标准:

1、政治思想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本职工作,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在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职业道德佳。坚持病人至上,救死扶伤,不计较个人得失,严格自律,廉洁从医,医德高尚,社会公信力强。

3、依法意识佳。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的有关规定,法律意识强,不超范围执业,近三年来未出现过索要红包及拿回扣等违纪违法现象。

4、业务技能佳。严格遵守医疗护理技术规范,对技术精益求精,在医疗或护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本单位或同行业中业务技术拔尖,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三年内无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发生。

5、科研学术佳。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对本专业有较深造诣,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

6、服务态度佳。尊重患者,待病人如亲人,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深受广大患者及家属好评,近三年来无患者或家属投诉。

7、团结协作佳。以大局为重,自觉维护单位团结,与同事、同行关系融洽,和睦相处。

8、医患沟通佳。善于与患者沟通,让患者有知情权,尊重患者选择,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在诊疗过程中充分得到患者的支持与理解,使患者及家属满意。

9、敬业精神佳。爱岗敬业,严格履行医师(护士)职责,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10、工作作风佳。工作认真负责,深入病区巡查问诊,掌握患者情况,积极为患者排忧解难。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凡是在阳江市卫生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医院)工作满5年,具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的一线医护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这次评选活动,拟评选10名“阳江市十佳医师”和10名“阳江市十佳护士”。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一)本人自报。各单位医护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对照“十佳”条件,向单位提出申请报名参加评选。

(二)单位推荐。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可根据个人申请报名情况,通过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从中筛选出本单位的推荐人选。推荐名额具体安排是:阳春市5名(医师、护士各5名,下同)阳西县3名,阳东县3名,江城区2名,海陵区1名,高新区1名,市人民医院4名,市中医院3名,市妇幼保健院2名,市第三人民医院2名,市中西结合医院2名,其他医疗机构及民营医院2名(本人自愿报名后送市卫生局,由局评委会确定推荐人选)。

(三)专家初审。评委会将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经评委会审查后,从推荐人选中评选出优秀医师、优秀护士各20人,作为本次评选“十佳医师”、“十佳护士”的候选人。

(四)组织投票。本次评选活动,将采取报刊投票和网上投票方式进行。评委会将20名候选人的简要事迹刊登在《阳江日报》和《阳江卫生网》,由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群众进行公开投票。

(五)评选依据。本次评选阳江市“十佳医师”、“十佳护士”以百分制计算分数,其中:1、先进事迹材料占30分;2、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占20分;3、报刊及网上投票占30分(以得票最多者为满分,其余人员按得票最多者的分值比例计算得分);4、组织考察占20分。第一、二、四项由评委会组织人员根据各人的先进事迹和获奖情况以及组织考察情况进行打分。

(六)时间要求。1、宣传发动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0日;2、自愿报名时间为8月11日起到8月20日止;3、单位评选推荐时间为8月21日至8月30日。各单位推荐出来的人选要填好《推荐表》和300字的简要事迹以及3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表格和材料均要一式二份(连同电子版),于9月5日前报送到市卫生局党委办;3、公开投票时间为9月15日起至9月25日结束;4、评选结果将于10月上旬在阳江市卫生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领导,市卫生局将成立阳江市“十佳医师”、“十佳护士”评选活动评委会,负责对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苗(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陈  进(市卫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程锦辉(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浩新(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关勇强(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贤恩(市卫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陈家光(市卫生局副调研员、党委办主任)

曾昭国(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曾海静(市卫生局科教科科长)

敖立国(市卫生局人事科科长)

梁飞燕(市卫生局中医科科长)

陈顺铭(市卫生局基妇科科长)

五、表彰奖励办法

对被评选出来的“阳江市十佳医师”、“阳江市十佳护士”,由市卫生局发给荣誉证书,并召开有关会议进行表彰,每人发放奖金2000元(由获奖人员所在单位发放)。

附件:1、 阳江市“十佳医师”评选推荐表 

附件:2、 阳江市“十佳护士”评选推荐表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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