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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山亭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枣庄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8-5 中国卫生人才网
枣庄卫生人才网:枣庄市山亭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3人。其中区人民医院招聘20人,区疾控中心招聘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二、招聘条件  (一)区人民医院招聘岗位及条件如下:1、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含临床医学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的条件:(1)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年龄在2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3人。其中区人民医院招聘20人,区疾控中心招聘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区人民医院招聘岗位及条件如下:

1、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含临床医学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的条件:(1)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临床医学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3)毕业3年及以上应具备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4)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及学位要求。

2、招聘统计岗位的条件:(1)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3)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二)区疾控中心招聘岗位及条件如下:

1、招聘卫生检验岗位的条件:(1)山亭区生源,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2)区外生源,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4)卫生检验专业。

2、山亭区生源系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考生高考前学籍在我区中学的(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2)父母一方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须有明确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或本人2010年9月1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迁移证明);(3)父母一方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山东华邦集团、山东汉诺集团)有正式工作关系的(须单位开具正式工作关系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全区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 10月21日至25日

2、报名地点:枣庄市山亭区卫生局 

联 系 人:王 锐 

联系电话:0632-8829885、8811280、8811168

3报名要求:报名时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须持本人全日制相关专业毕业证、报到证(派遣证或就业推荐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填写《山亭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区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者,须签订服从医院专业分配协议。  

(二)资格审查

山亭区卫生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关于加分因素的说明。1、“三支一扶”加分:参加由我省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到村任职大学生加分:按照《关于选拔大学生到村(居)任职的实施意见》(枣发[2007]19号)规定,在村工作满3年的,笔试成绩加10分;超过3年的,每满一个工作年度加2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的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枣庄市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枣庄市山亭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经区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卫生政策、英语及有关法规知识,满分100分。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10月27日至28日在枣庄市山亭区卫生局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确定的报考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护理、麻醉、医学影像、检验、统计各岗位确定报考人数不足3人时,该招聘岗位取消,并将取消的招聘计划数调剂到临床医学类岗位;各岗位确定报考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即可开考。

(二)面试。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以3:1的比例进入面试;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笔试人数依据招聘计划不足3: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具体内容为:1、语言表达能力(20分);2、举止仪表形象(15分);3、专业知识问答(65分)。参加面试人员在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

(三)技能考试。根据专业要求,现场操作,满分100分。报考区疾控中心卫生检验岗位及区人民医院统计岗位的不参加技能考试。

面试和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收取报名笔试费40元、面试费50元、技能操作费100元。

(五)信息发布。

所有招聘事宜及成绩均在山亭人事网(http//www.zzstrs。com)、山亭卫生信息网(http://www.stws。gov。cn/)发布,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报考区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2)+(技能考试成绩×0.3); 报考区疾控中心卫生检验岗位及区人民医院统计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取笔试成绩最高分者),并公示3天,期满无异议者依次进行等额体检。对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被聘用人员。对报考人数和职位计划比例不足3:1的岗位,拟录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有效总成绩的平均值。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就业协议,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一)按照枣庄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室字[2007]32号)要求,“各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进行人事代理,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枣庄市山亭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进入卫生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三)自试用期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套改工资,执行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福利享受其他同类人员待遇。  

  枣庄市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山亭区卫生局

二O一O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山亭区人民医院及疾控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doc

附件2:山亭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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