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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宁市餐饮、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西宁市卫生局 更新:2013-8-5 中国卫生人才网
西宁卫生考试网:有关印发《西宁市餐饮、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公告:宁卫发〔2010〕177号关于印发《西宁市卫生局餐饮、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县卫生局、四区社发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西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西宁市开展第六个“建设国家卫生城市日”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西宁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餐饮、公共场所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现将《西宁市卫生局餐饮、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西宁市
宁卫发〔2010〕177号
 
关于印发《西宁市卫生局餐饮、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县卫生局、四区社发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按照西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西宁市开展第六个“建设国家卫生城市日”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西宁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餐饮、公共场所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现将《西宁市卫生局餐饮、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西宁市卫生局餐饮、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0一0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餐饮 公共场所卫生  整治  方案  通知 
校对:陈俊敏 打印:15份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西宁市卫生局餐饮、公共场所卫生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自我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以来,城区“五小”行业整治已取得明显成效。为巩固成绩、防止反弹,结合我市“建卫日”活动及“五一”节庆保障工作,西宁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餐饮、公共场所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着眼于小餐饮、小公共场所的依法、科学、规范化管理,严格行业准入标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综合治理,治本为主的工作方针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类推进,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放心的“五小”行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整治,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餐饮及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基础卫生设施基本完善且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场所功能布局合理、周围环境良好;各项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卫生知识;餐饮具、公共用品(具)消毒工作规范;巩固创卫工作成绩、保障“五一”节庆卫生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西宁市卫生局餐饮、公共场所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李向东;成员:赵生虎、董彬、胡世录、肖勇、于江红、刘双庆、汪成功、顾云、李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法监处,赵生虎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范围
西宁市三县,四区(含生物园区和东川工业园区)的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等。
五、整治时间
2010年4月18日—4月30日
六、工作措施
(一)各区卫生监督部门要抽调有工作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所有餐饮、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巡查,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的行为;重点是小餐饮单位的餐具洗消,台账、索证建立,食品原料使用;小公共场所公用具洗消,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等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卫生知识及卫生法规的宣传工作,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相关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同时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整治成果。
(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市直管的单位进行整治,同时对四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稽查,指导四区处理一些重大违法事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区卫生监督所通报并纠正,如遇重大违纪、违法事件应及时上报市卫生局法监处。
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依据西宁市五小行业季度考核工作规范标准等文件,对各地区第一季度五小行业管理情况进行公正客观的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基础资料及时报市卫生局法监处。
(四)各区卫生监督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培训的重点是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及“五小”行业管理的各类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等。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全力投入到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中去。
(二) 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切实提高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执行力,克服畏难情绪,要敢于碰硬,对违法者坚决予以严管重罚,以保证整治工作成效。对整治工作中成效不显著,问题较多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各区县卫生监督部门要针对当前餐饮消费环节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力争解决几项在卫生监管工作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案处理几起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
(四)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上报整治信息,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于2010年5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汇总后于5月7日前报市卫生局法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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