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减轻社区居民医药负担,12月1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在我市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启动实施。药品实行全省统一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价销售。
我市启动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试点工作的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秀英区海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华区金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华区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华区昌茂社区卫生服务站、美兰区二东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琼山区北官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