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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卫医考〔2012〕3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的通知

来源:北海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8-7 中国卫生人才网
北海卫生人才考试网:北卫医考〔2012〕3号有关做好2012年全区卫生高级职称技术专业资格专业能力考试的公告:县区卫生局,涠洲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卫生协会,驻北海部队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1〕63号)精神,从2012年起,我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即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要先报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

县区卫生局,涠洲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卫生协会,驻北海部队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1〕63号)精神,从2012年起,我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即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要先报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为了做好2012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的通知》(桂职办〔2012〕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1.凡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9号)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按规定报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能力考试;不在广西境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但属广西籍的,经户口、档案所在县级以上人社(职改)部门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改部门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报名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

2.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9号)执行。

下列人员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

1.具有民族医执业类别资格申报民族医高级职称的。

2.援外医疗队队员在国外执行援外任务期间申报高级职称的。

二、考试内容、专业及形式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申报者应具备的与其申报资格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考试专业。

考试专业为100个(详见《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列表》,附件1)。报考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应当一致。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时间为2小时。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等。具体考试方式、题型参考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题型说明和模拟练习版。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办法、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6日—3月2日。

现场确认、材料集中收审时间:2012年2月27日--3月6日。

现场确认地点:北海市卫生局大院一楼医学考试中心。

(二)报名办法。

自2012年2月6日零时起至3月2日24时止,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片,并打印《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于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2日持报名表(单位审核并盖章)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上传相片要求:(1)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4月14—2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http://www.med126.com/rencai/)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入场。

(三)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并经考生确认、签字,单位核实并盖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现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需执业资格上岗的,提供相应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拟定于2012年4月21、22日进行,在我市报考的考生在本市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确定及效用

(一)成绩公布。

考后1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 com。cn)进行查询。

(二)合格分数线确定。

考试合格分数线按设市以上、县(县级市、区)、乡(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层划线。企、事业单位所属卫生机构及非公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其机构规模参照相应级别机构的分数线划定。

(三)成绩效用。

考试成绩须达到正、副高分别确定的合格标准线,才能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9号)要求进入评审程序。

合格成绩2年有效。

六、考试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价费函〔2011〕462号),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考生120元。

七、考试组织实施

考试工作由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考区考务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共设14个地级市考点及区直属驻邕单位考点。我市考生的报名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由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

    八、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9号)的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坚决不予以审核盖章。

(二)对在报名及考试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卫生局人事科:谈正昭0779-3031757,

市医学考试中心:陆昭君0779-3087260,

张娟春0779-3036637,

杨明滨0779-3087260。

附件:1.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列表

     2.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计划安排表

附件1

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列表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专业
编码

专业名称

专业

编码

专业名称

001

心血管内科

036

核医学

070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02

呼吸内科

037

超声医学

071

中医内科

003

消化内科

038

康复医学

072

中医外科

004

肾内科

03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073

中医妇科

005

神经内科

04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074

中医儿科

006

内分泌

04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075

中医眼科

007

血液病

042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076

中医骨伤科

008

传染病

043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077

针灸科

009

风湿病

044

临床营养

078

中医耳鼻喉科

011

普通外科

045

医院药学

079

中医皮肤科

012

骨外科

046

临床药学

080

中医肛肠科

013

胸心外科

047

护理学

081

推拿科

014

神经外科

048

内科护理

082

中药学

015

泌尿外科

049

外科护理

083

职业卫生

016

烧伤外科

050

妇产科护理

084

环境卫生

017

整形外科

051

儿科护理

085

营养与食品卫生

018

小儿外科

052

病理学技术

086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019

妇产科

053

放射医学技术

087

放射卫生

020

小儿内科

054

超声医学技术

088

传染性疾病控制

021

口腔医学

055

核医学技术

089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022

口腔内科

056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90

寄生虫病控制

023

口腔颌面外科

057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091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024

口腔修复

058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092

卫生毒理

025

口腔正畸

05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093

妇女保健

026

眼科

06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094

儿童保健

027

耳鼻喉(头颈外科)

06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095

微生物检验技术

028

皮肤与性病

062

卫生管理

096

理化检验技术

029

肿瘤内科

063

普通内科

097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030

肿瘤外科

064

结核病

098

病案信息技术

031

放射肿瘤治疗学

065

老年医学

109

输血技术

032

急诊医学

066

职业病

111

心电图技术

033

麻醉学

067

计划生育

120

重症医学

034

病理学

068

精神病

 

 

035

放射医学

069

全科医学

 

 

附件2

201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确认考点:   报名序号:

基本信息

姓 名

性 别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出生日期

民 族

现有资格信息

报考级别

拟申报资格

现有技术资格

现有资格取得年月

执业类别

申报专业

报考专业

现有资格聘任年月

教育情况

参评学历

参评学位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工作情况

单位名称

从业年限

单位所属

□市以上、

□县(县级市、区)、

□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邮   编

地 址

备  注

(是否破格申报)

以下由审核部门填写盖章

审查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

考区审查意见

考区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工 作 内 容

工 作 时 间

网上报名

2012年2月6日­—2012年3月2日

现场确认

2012年2月27日­—2012年3月6日

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2012年3月7日­—3月13日

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2012年3月14日­—3月19日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考区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

2012年3月20日­—3月24日

登记、审核考生报考专业修改情况

2012年3月19日前

准考证网上打印功能开放

2012年4月14日­—4月21日

考试实施

2012年4月21、22日

网上成绩发布

考后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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