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卫明电〔2010〕71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期间食品
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今年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高考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要在总结以往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地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监管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二、加强沟通与协调,完善应急预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教育部门配合,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掌握今年考试规模和考点设置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防范措施,针对各地实际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食源性疾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依法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做到报告及时、应急处理得当。
三、突出重点,加大学校食品安全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提高认识,精心安排部署,结合夏季食品的特点,立即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食品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务求做到卫生监督到位、依法查处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四、加强宣传,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 强化广大考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要针对性做好食品卫生安全预警工作,提醒广大考生在高考期间勿暴饮暴食生冷食品,勿生食海鲜。教育学生不在无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摊点就餐,不购买流动商贩制售的食品,不饮用生水,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