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节期间
安全管理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卫生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卫生部《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管理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11〕3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明确责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管理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安全管理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要站在维护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意识,明确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稳定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创造和谐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紧密结合卫生工作和医疗行业特点,制定国庆期间安全管理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国庆期间安全管理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节前,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人”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突出重点,堵塞漏洞,不留死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对所属单位的防火安全、水电气热设备安全、地下空间整治和管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危房使用和建筑安全、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及生物制品管理进行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所属办公区、自管及共管的宿舍区认真进行检查清理,重点检查安全隐患突出、存在严重问题的场所的整改情况;重点部门、要害部位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治安防范、消防设施的管理、运行情况;对出租房屋、地下空间、流动人口、临时雇用人员的管理掌控情况;文件、网络、办公自动化设备及信息系统等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认真督促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以迎国庆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美化医疗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文明、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着力创造和谐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稳定、祥和的国庆假期。
三、强化措施,着力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工作
(一)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人员队伍和物资装备等工作,确保卫生应急工作在需要时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适时开展国庆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实战演练活动,提高实战能力。要加大投入,做好国庆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有针对性地配置卫生应急物资和装备,包括处置突发事件必要的应急药械、急救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及试剂等。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灾难的紧急用血准备工作,确保国庆期间血液供应安全、充足。
(二)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各地要切实提高对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值班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专人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由门卫代替值班。要保持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遇有重要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节日期间,卫生厅将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强化纪律,确保值班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地要进一步调整充实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与职业中毒、核和辐射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等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力量。充分调动优质医疗资源,指定定点医院,落实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做到既预备足够的病床和技术人员,满足卫生应急医疗救援需求,又不影响正常医疗服务秩序。完善与公安、旅游、农业、林业、铁路、交通、民航、出入境检验检疫、气象和民政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联络与沟通,及时掌握异常气候、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信息,确保信息沟通,资源互享。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制定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突发事件处置期间,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必需将处置情况每日传真至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传染病、常见病、化学中毒等方面的防治知识,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等卫生应急知识。同时做好媒体沟通与大众心理干预工作,掌握正确舆论导向。
五、加强监测,切实做好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当前,我区正处于脊灰疫情防控工作的攻坚时期,全区儿童组和南疆五地州成人组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将分批次全面展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打好脊髓灰质炎疫情歼灭战。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继续做好国庆前后传染病疫情信息网上实时监测及疫情值班工作,每周会商传染病疫情,及时识别异常情况,向自治区卫生厅报送传染病疫情会商分析情况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号。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要紧密配合,不断完善疫情监测网络,加强甲型HlNl流感、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手足口病、不明原因肺炎和其他输入性疾病等重点疾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努力消除迟报、漏报,提高报告质量。加强重点传染病传染源的管理,严防散发传染病疫情扩散蔓延。启动传染病早期预警分析系统,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预警信号。
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保持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的正常运行。切实做好传染病病人的登记报告和隔离治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医源性感染控制措施和生物安全管理,严防院内感染和实验室污染事故的发生。
六、加大执法力度,保障食品和饮用水安全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农村学校、旅游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保障;加大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督力度,提高监督频次,确保食品、饮用水和学校卫生安全。要组织对本地食品、饮用水、旅游区、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方面的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七、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及时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及时掌握舆情和上访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做好事前矛盾化解工作。对群体性上访和集体上访,要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组织有关人员核实和反馈,在认真改进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切实维护医疗卫生工作的正常秩序。对过去的遗留问题,要摸清情况,制定预案,采取包保责任制的办法,将维稳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附件:卫生部《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管理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11〕3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