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转发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新疆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昌州卫传〔2007〕7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9日—2007年11月27日
二、报名地点:阜康市卫生局医政科教科办公室(原老法院四楼),联系电话:0994—3222568。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21wecan。com。cn),注册后进入报名主页,根据名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后到卫生局医政科教科现场审核。
四、报名材料:
(一)首次报名考生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
1、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医师资格证及执业医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护理考试人员提交以上1—4项证件及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去年报名考生:按顺序提交以上1—5项材料复印件及成绩单复印件。
(三)所交材料原件用长尾夹固定好,所交材料复印件一律按顺序用A4纸张复印摆放在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后装订整齐。
五、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自治区合格标准如下:
(一)护理专业:初级(士)单科合格分数40分;初级(师)单科合格分数45分;中级单科合格分数42分。
(二)除护理外各专业:初级单科合格分数32分;中级单科合格分数40分。
六、从今年起,达到自治区考试合格标准的成绩单当年有效,不做滚动处理。
七、工作单位名称一律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医疗机构名称填写,凡在阜康医疗卫生单位报名考生在医疗机构名称前打印填加“阜康市”字样。
八、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中“申报人签名”、日期由考生自行手工填写。
九、历史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即档案号)按原报名信息填写,所提交证件姓名必须一致,少数民族考生姓名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字符。
十、各位考生在报名结束后请牢记注册名及密码。
十一、望各位考生相互转告,以备参加考试各位考生能按时报名。
阜康市卫生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