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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阜康市2011年国家线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阜康市卫生局 更新:2013/8/8 中国卫生人才网
阜康市卫生信息网:有关开展阜康市2011年国家线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的公告: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昌吉州卫生局工作安排,为做好我市2011年国家线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参加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在昌吉州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昌吉州卫生局工作安排,为做好我市2011年国家线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参加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在昌吉州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尚未注册的人员。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  注册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专业学习中八个月“临床实习鉴定”(原件、复印件1份);

6、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的《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见附件2);

7、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见附件3);

8、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9、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相同)。

1-6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7-8项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如注册申请人注册时间超过两年的,需提供《护士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三、初审时间安排

  (一)2012年2月10日-2月24日

医疗机构收集汇总本单位通过国家线护士办证注册材料,将办证材料整理完备后报市卫生局进行初审。

  (二)具体安排

2012年2月21日:水磨沟乡卫生院、九运街镇卫生院、滋泥泉子镇卫生院;

2012年2月22日:甘河子镇卫生院、三工乡卫生院、上户沟乡卫生院;

2012年2月23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

2012年2月24日:计生指导站、民营医院、个体诊所、药店。

四、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发证工作,严密组织,确保宣传到位,遗漏人员与下一年度考试通过人员一起办理。

(二)发证、注册所需的各种表格统一使用卫生厅制定的样表(见附件),填表时要求字迹清楚,不得空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式样。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

(三)2011年之前各年度参加卫生部组织的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分数线,尚未进行首次注册,以及在老证换发新证工作中遗漏的人员,此次一并办理。自治区分数线的注册人员信息统一由州卫生局录入。

工作中如有不详事宜,请及时与市卫生局医政医教科联系。

联 系 人:周涛

    联系电话:3222568、13999361341

附件: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

3、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

 4、护士执业证书换证申请审核表

5、换发《护士执业证书》需提交的材料

6、护士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抄送:存档(二)。

阜康市卫生局 2012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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