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卫传〔2007〕11号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农垦系统医院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2007)农垦(科社)第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垦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垦区卫生资源整合,加强各垦区之间卫生工作的沟通与交流,有效推动垦区医疗保险工作,提高农垦职工群众医疗水平,我局决定开展农垦系统医院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调查范围
垦区农场级及其以上医院。
二、调查内容
(一)医院基本情况。包括:
1、填写《农垦系统医院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
2、撰写一份医院简介(附件2),要求概括医院性质、等级、规模(农场级医院请注明在各生产队设有卫生室和医疗点的数量)、科室设置(包括重点科室、特色科室)、专科特色、专家、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科研成果、所获荣誉、办院方针、服务区域及服务人口等内容,并注明是否为医保定点医院。篇幅约1000字。
(二)填写主任、副主任医师简介(附件3)。
请各垦区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于6月底前将加盖公章的文字材料和表格寄农业部农垦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将电子版发往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农垦培训班。
农业部农垦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026
电话兼传真:(010)64192634,64192688
电子邮箱地址:nkjkjch@agri。gov。cn 联系人:陈杨。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农垦培训部:
电话兼传真:(010)81702448; 电子邮箱地址:nkzyz@163。net ; 联系人:张友植。
附件4:兵团卫生系统中医药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