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城市和团场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师以卫生创建和“净化环境、美化家园”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整治环境卫生,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卫生面貌得到改善,但环境卫生总体状况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城镇还存在不少卫生死角,农牧区垃圾随意堆放,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仍十分薄弱,部分职工群众还没有喝上安全卫生水,团场职工家庭卫生户厕使用率较低;部分农牧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和外来工聚集地环境卫生条件很差,管理机制不健全,连队没有保洁员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群众环境卫生意识薄弱,卫生习惯较差,急需改变。
为进一步改善十二师城市和团场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职工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根据兵团爱卫会要求,结合我师实际,决定开展“城市和团场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下简称整洁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党政领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市和团场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二、行动目标
按照兵团爱卫会的要求,结合十二师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战略,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市和团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市和团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通过开展2年的整洁行动,到2012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城市和团场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团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完成基层连队的环境综合整治;
——团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团场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
每年 3-4 月,结合“爱国卫生月”、传染病防控等工作,集中开展规模大、影响深、效果实的爱国卫生运动。在城市、社区重点清理影响环境卫生的死角,提高居民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在团场清除各类积存垃圾,硬化和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清除白色污染,消除乱搭乱建及随地乱扔垃圾现象,组织开展小康连队建设,搞好职工居民室内外卫生。
(二)改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
1.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进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团场延伸,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和垃圾综合处理工作,保障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2.加大团场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团场环卫设施,逐步建立健全治理团场“脏乱差”现象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团场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连队延伸覆盖,推进连队垃圾、人畜粪便等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实施连队清洁工程,整体推进团场垃圾污水的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工作。
(三)做好重点场所、行业、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强化农贸市场的清洁保洁、垃圾收集处理、公厕卫生管理、摊位分区规范设置和消杀除害工作,逐步减少露天集市和地面摆摊市场,不断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
2.加强学校、车站、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团场集市、畜禽养殖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商场超市、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城市周边和团场餐饮、旅馆、美容美发店、网吧、洗浴场所和连队食堂的卫生监管,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强化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四)保障团场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团场无害化卫生厕所。
加快实施团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团场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团场改厕项目要求,以建设水冲式卫生户厕为主,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团场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危房改造等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团部、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医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五)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强化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防治策略,通过春秋季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消除“四害”滋
生地。加强重点行业的
老鼠、
蟑螂危害控制达标工作,降低城市和团场病媒生物密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六)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疾控机构健康教育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组织开展多种健康教育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全面科学地宣传和普及环境卫生、家庭卫生、个人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正确使用卫生厕所等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建立起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时间安排
整洁行动从2011年开始实施,至2012年结束,时限二年。重点宣传发动部署,逐级查找脏乱差问题,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每年都要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清理和整洁活动,使城市社区和团场环境卫生状况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实现十二师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文明卫生的环境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政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将整洁行动列入本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实行党政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各级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将整洁行动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确保落实。
(二)明确职责。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级爱卫会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导行动开展情况,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及时上报行动工作进度和相关信息资料。
(三)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报道,充分营造社会氛围,发动群众,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扬爱国卫生传统,积极动员组织单位和群众开展义务劳动。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
(四)典型引路。充分利用卫生团场和文明生态小康连队等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卫生、文明、园林单位在整洁行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树立一批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示范先进典型。
(五)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设立群众投诉受理平台,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立职工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努力提高职工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
(六)考核评估。
师爱卫会将制定十二师城市和团场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评估细则,并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整洁行动进展和绩效情况。在整洁行动完成后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问题严重的单位和部门,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问题解决,整改不彻底的予以通报批评。行动结束后做出行动总结报兵团爱卫会和师党委。
各级爱卫会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细化本单位的考核评估办法,组织好考核评估工作。自评结果和工作中存在问题,要及时上报师爱卫办。各单位爱卫办请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整洁行动总结报师爱卫办。
抄送:师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