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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灌云县卫生局 更新:2013/8/9 中国卫生人才网
灌云县卫生人才网:卫生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卫生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根据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灌政发〔2013〕19号)精神,按照统一部署,自6月26日至10月15日在全县卫生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卫生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方案

根据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灌政发〔2013〕19号)精神,按照统一部署,自6月26日至10月15日在全县卫生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灌云县卫生系统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局长王安线、党委书记侍启忠任组长,副局长孙波、陈德忠、纪委书记胡庆华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庆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健任联络员,联系电话:88831256。

三、责任分工

消防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县卫生局在县政府统一安排下,负责监管所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各单位要各司其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全面做好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排查范围

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办公、仓储、配套用房,重点为医院门诊楼、病房楼、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设备。

(二)排查重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7、在本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7月19日前,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要通过组织召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对照标准排查整治。7月20日前各单位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卫生单位自查备案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业部门排查登记表》报县卫生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全面排查整治。7月20日至9月20日,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集中进行整治,对消防安全隐患做好登记、整改、反馈工作。

(四)全面检查验收。9月15日前,卫生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大检查, 7、8月份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医院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等。对检查单位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10月15日前,接受县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检查组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找准本单位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严格规章。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责令单位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落实责任。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要限期整改存在问题。要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排查中绝不允许弄虚作假。

(四)严格奖惩。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与单位年终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选拔作用挂钩,严格奖惩。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主动、排查整治不力的,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给予行政处分。

(五)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7月起,每7天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每月22日报当月工作小结。检查验收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7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分别报卫生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201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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